民法总则39条内容是什么 经验 关注:2.6W次 《民法总则》第三十九条的内容是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监护关系终止:(一)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(二)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;(三)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;(四)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。监护关系终止后,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,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。 标签: 民法 总则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 https://m.changshilu.com/jycs/llp1w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