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役权的存续期限最长是多少 经验 关注:1.24W次 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:“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;但是,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。”据此可知,地役权的期限是有最长期限的,这要结合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使用年限的规定,要根据具体情形订立合同。 标签: 存续 最长 地役权 期限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 https://m.changshilu.com/jycs/lr44d5.html